商業房貸是指在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時,您可以您所購住房抵押,或以您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其他財產作為抵押物(質物),或者由第三人為貸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參考資料:
1、貸款申請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城鎮居民及常駐本地具有居留權的外埠居民、境外、國外公民,申請貸款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提出借款申請時,在建行有不低于購買住房所需資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購房預付款支付給售房單位的,則需提供付款收據的原件和復印件;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2、借款申請人應提供的材料
借款人到建設銀行經辦機構或已與建設銀行簽訂"合作協議"的開發商處填寫個人住房貸款借款申請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a)本人戶口本、身份證或其它有效居留證件;
b)職業和收入證明;
c)購房合同或意向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d)占房價款30%的首期付款證明;
e)銀行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3、辦理手續
o銀行經辦機構或銀行委托的律師事務所(或公證處)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
o銀行經辦機構對借款人的申請進行審批。
o借款人開戶、領儲蓄卡并簽訂借款合同。
o辦理抵押、保證、質押和保險等有關擔保手續。
o借款合同生效,資金劃入開發商賬戶。
4、借款人償還貸款
商業貸款
o借款人在借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月均還款額償還銀行貸款本金和利息。
o借款人可選擇計算機自動扣劃或到貸款銀行聯網儲蓄所還款兩種方式按月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o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的,必須經貸款經辦行、借款人及有關各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簽訂變更合同。
o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繼承人、監護人或受遺贈人繼續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應簽訂新的借款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o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