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房產網11月15日訊 購房即可享受優先入學權!薄10分鐘抵達市中心!睂κ忻駚碚f,這樣的廣告語可謂耳熟能詳,但它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日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公布了兩起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
案例一:誤導消費者
2018年7月,有消費者舉報稱,某房產公司在銷售商品房過程中涉嫌發布虛假廣告。雨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展開調查,并依法立案。經調查取證,為提高商品房銷量,該公司在幾家網站上發布了“樓盤以西是由集團董事長出資建立的學校,業主可享受優先入學權”的宣傳內容。
雨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廣告中提及的學校并非由該公司董事長個人出資建立,而是集團捐建,且根據雨湖區教育局規定,該樓盤不屬于該校招生地域范圍,購買此處商品房的消費者,其小孩不能就讀這所學校。按照《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虛假廣告,并依法處以罰款20萬元的處罰。
案例二:數據不真實
2019年3月,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稱,位于湘潭縣易俗河鎮某房產營銷中心發布的廣告語涉嫌違法,該局立即前往核查,發現廣告語句中標有“10分鐘抵達湘潭市中心、18分鐘到達株洲西高鐵站”等宣傳內容。
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廣告中提及的帶有數據的用語“10分鐘接駁湘潭市、10分鐘抵達市中心、18分鐘到達株洲西高鐵站”都是根據高德導航地圖查詢后在理想狀態下估算出來的數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鑒于廣告受眾范圍小,且當事人能積極配合調查,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萬元的處罰。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來,全市共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20件,結案14件,罰沒款51.5萬元。為進一步規范湘潭市廣告市場秩序,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組織開展打擊虛假違法廣告專項行動,嚴厲查處醫療、藥品、保健食品、投融資等行業和互聯網等領域的廣告違法行為,促進廣告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確保群眾利益不受侵害。
來源:湘潭在線